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2024年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 2024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 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满 20 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年龄一般在 25-55 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 6 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 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 2 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学校审核。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 方院校骨干、专职教师如要派出也须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2.教师所在院部党委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说明被推荐老师的政治面貌,并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所在院部党委公章并由党委书记签字。

    (二)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报送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寄(送)达我处,确保推荐信、申请表、汇总 表等材料齐全。逾期将不予受理。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语合中心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 6 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 2023 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国际处联系人:梁钰堃, 联系电话:3785807

    咨询地点:薛城校区明理楼325办公室

    国际交流处

    2024年4月26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