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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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3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突破年”和学校工作要点等,联系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拟定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1.对标学校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工作要点、攻坚任务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总结,既要突出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果,又要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注重用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成绩,特别在可定量成绩中体现年度增量和历史总量,做到文字精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2.亮点特色工作单列,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2024年度工作计划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对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书、硕士点攻坚行动计划等,落实“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学校第七次科研工作大会、第四次教学工作大会、第四届二次“双代会”精神,立足本部门单位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出2024年度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具体推进的措施,既要有定性描述,也要有定量数据,还可就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要求

     1.本材料作为学校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报送材料要经集体研究并充分征求意见,主要负责人要对报送材料认真审核把关。

     2.格式要求,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者菱形。标题与正文之间空1行,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正文内容用三号仿宋,行间距28磅,可根据篇幅内容适当调整。

     3.总结和计划分开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前上报,2024年度工作计划于2024年1月3日(星期三)前上报。请将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稿一并发送至zzxywmk@163.com,不再收取纸质稿。材料上报后,本部门单位如有新增重要成果,要及时反馈修订。

     4.如有不明,请联系办公室文秘科(86866)。

    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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