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题及撰写要求
具体参见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案例选题”和“案例撰写要求”部分。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参加申报的工作案例须为2021年或延续至2021年的工作实践。思想政治工作案例为面向全校或院(部)师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相关校领导,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院(部)党组织负责人均可申报。辅导员工作案例为面向学生、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等开展的学生工作实践,一线专兼职辅导员、院(部)党组织副书记均可申报。
已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不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优秀工作案例评选作为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撰写,择优报送参选,确保参评案例质量。
(二)分类推荐,按时报送。请于6月13日前将纸质版附件2-5、工作案例及支撑材料(一式3份)送至指定地点。学校将组建专家组对报送的工作案例进行评审后统一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邵清清
联系电话:3786718;679668
报送地址:市中校区行政楼105室(周子钰)
新城校区明理楼223室(于光乐)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