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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量:

    各院(部):

    按照《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2021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常规课题、“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乡村振兴”“双十镇”专项课题《立项协议书》的要求,对已完成成果研究的立项课题及时进行结项鉴定,现就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时间

    各学院汇总后应于2021年10月23日前,将结项材料统一提交社会科学处计划科(综合楼919东),电子版发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3、鉴定书;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予受理;

    5、鉴定评审书。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鉴定申请表、鉴定书<包含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各五份<装订在一起>,鉴定评审书三份<单独提供>),电子版发至市社科联指定邮箱。

    三、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1、提出鉴定申请。

    2、组织鉴定。市社科联选定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课题结项的鉴定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议,每位鉴定专家认真审阅申请结项课题最终成果报告,提出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鉴定意见表》。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鉴定评审书》一式三份,评出等次。

    3、结项公布。市社科联课题办进行汇总,符合课题结项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凡未提供查重报告的,一律不受理结项申请。如不能按时结项,提出延期结项申请获准的,只报送鉴定申请表,无需报送其他材料。

    2、经专家鉴定,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成果认真修改完善,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3、结项课题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在封面注明“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后,刊物原件(复印件)各2份报课题办。

    4、市社科联根据课题质量及课题对实际工作指导价值,择优出版结项成果汇编进行推广。

    5、联系人:郑欢 褚衍成,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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