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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教育厅将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所在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按照教育厅要求,我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并在校内公示。

    (二)网上申报。公示无异议后,在教育厅申报系统内完成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后,教育厅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他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集中优势资源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每学院限报一个团队,可以跨学院组织申报。

    2.我校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9日。请将申报书(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交社科处计划科综合楼919东,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郑欢,联系电话:3786179

    社科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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