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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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量:

    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见立项通知书要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于2021年324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社科处计划科办公室(综1919东)。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到zzxysk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1广电总局项目”命名。

    联系人:郑欢、褚衍成

    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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