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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枣庄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置的全市社科理论成果最高奖项。根据《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室字[2004]83号文件印发)的规定,枣庄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成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我市个人或集体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参评成果应为在经市级及以上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在经省、市新闻出版局准印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编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区(市)级以上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等(需有区(市)级以上部门被采纳证明),被市(地)级以上社会科学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合格的社科课题,亦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时效

    申报成果的有效出版(发表)时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的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的时间为准;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间不得申报评奖;网络上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不予受理。所申报的成果一律不予退还。

    三、成果申报方法

    成果申报由市评奖办公室(市社科联学会部)负责办理。

    送交材料:①《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三份;

    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

    ③参评论文电子稿(请发送至zzxyskc@163.com)及一式三份的书面稿(其中一份为原件,两份为复印件)一并上报。(专著需提供3套,无需发送电子稿)。

    四、参评成果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是2018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参评成果报送地点:综合楼903西,社科处成果科

    联系电话:3786704 联系人:汪涛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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