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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枣庄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3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或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首位技术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或是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程序

    推荐选拔程序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

    推荐时以近3年的工作实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2012年8月1日以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报送下列材料:

    1.《推荐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A3纸型打印,一式一份),表中信息要准确填写,左上角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2.《一览表》中“主要业绩”、“获奖或专利情况”及“发表或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三个栏目中填报或提及到的成果材料的原件(2012年8月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

    (二)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人员请于9月8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综合楼1901C室)。

    学校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另行通知填写上报材料,不明事宜联系人事处王老师,联系电话65929(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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